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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政策、申请条件、好处
来源:高新企业咨询服务网 | 作者: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 发布时间: 1134天前 | 2280 次浏览 | 分享到:


  18.近5年,省、市(副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
  19.近5年,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核心成员(限一次性申报3人);
  20.近5年,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名校长、名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深圳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教科研专家工作室主持人;
  21.近5年,获得特级教师称号且在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从事相应专业工作者;
  22.近5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23.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或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证书且在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深圳注册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经营性总部金融企业或一级分支机构担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从事相应专业工作5年以上者;
  24.获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且在深保险业从事精算专业工作5年以上者;
  25.近5年,获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者;
  26.近5年,经国家、广东省确认由深圳市输送并代表国家参赛,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个人项目第4至8名次的现役运动员;
  27.近5年,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企业组、团队组前3名、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企业成长组、初创项目组一等奖,且在我市落户的企业或创业团队获奖项目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每个单位限认定1人);
  28.近5年,在累计获得经证监会或地方政府备案的风投机构30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资金、且在深圳注册不超过8年的非上市创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者(每个单位限报1人);
  29.近5年,同一年度名列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和投中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前20名且在深圳注册的机构的核心投资决策团队成员;(每个单位5年内限一次性申报1人,并与地方级同类条款“核心投资决策团队负责人”同时申报);
  30.近5年,广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资助项目获得者,且项目通过验收;
  31.近5年,入选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
  32.近5年,获得省级技术能手或者省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符合以上条件的由企业推荐一个人才,并提供以下材料申请深圳市地方领军人才:
        ......详情请咨询:0755-25613497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金额:

        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拥有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的领军人才,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购房补贴,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由用人单位和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担,政府根据用人单位实际补贴情况确定补贴金额,但政府补贴金额不超过以下标准:
       (一) 杰出人才认定每年120万元,总额600万元
  (一)国家级领军人才每年60万元,总额300万元
  (二)地方级领军人才每年40万元,总额200万元
  (三)后备级人才每年32万元,总额160万元龙华新区320W(1:1配套),宝安区320W1:1配套)其他区域均160W)。
  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5年内按年度发放。
  购房补贴续发期间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影响余额发放。
  一、  领军人才在领取货币补贴期间离开原用人单位的(退休的除外),原用人单位应当自其离职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市住房保障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自其离职当月起暂停发放货币补贴。
  领军人才被本市新用人单位录用后,可以通过新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继续发放货币补贴剩余部分。
  二、  申请购房补贴之前已经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应当从购房补贴中相应扣减;租住过免租金住房的,应当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从购房补贴中相应扣减。
  已经领取购房补贴的领军人才或者其配偶的人才层级提升后,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补发购房补贴差额,且不受拥有商品住房套数的限制。
  三、  领军人才自首次领取购房补贴之日起10年内,用以申请购房补贴的房屋产权限制转让,在限制转让期内申请转让该房屋产权的,应当退回已经领取的购房补贴。
    领军人才可以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房,按照本市安居型商品房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时,领军人才可以申请不超过90平方米的住房,且不参加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住房面积不受家庭人数的限制。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领军人才安居租房补贴金额:   
       
一、  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未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领军人才,可以申请租住免租金住房3年,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领军人才免租金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为:
  (一)国家级领军人才不超过150平方米;
  (二)地方级领军人才不超过100平方米;
  (三)后备级人才不超过80平方米。
  领军人才租住免租金住房期间的管理以及续租,参照本办法第十二条执行。
  二、  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过免租金住房、未拥有商品住房的领军人才,可以申请累计不超过3年的租房补贴,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领军人才租房补贴标准为:
  (一)国家级领军人才4800元/月
  (二)地方级领军人才3200元/月
  (三)后备级人才2560元/月
  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按季度发放。
      深圳市高层次杰出人才安居租房补贴金额:
  一、  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杰出人才,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免租金租住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二、  杰出人才租住免租金住房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免租金期限累计不超过10年。免租金期限届满后可以续租3年,但应当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缴交租金。
  承租人不得转租住房。租赁期间发生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承租人未按时缴交的,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
  承租人离职的,原用人单位应当自离职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市住房保障部门。承租人离职未退房的,自离职之日起至被本市新用人单位录用之日止,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缴交租金,1年后仍未被本市新用人单位录用的,按照市场指导租金缴交租金。
  三、  杰出人才签订免租金住房租赁合同后,在本市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本市户籍的,可以通过其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赠与所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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