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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及奖励补贴
来源: | 作者:高新企业咨询服务网 | 发布时间: 1131天前 | 5171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十二)壮大各类创客导师队伍
  深圳市级政策。鼓励资深创客、知名创客以及有丰富经验的企业家和技术专家担任志愿创客导师。招募一批我市高层次人才到全市各级中小学校担任创客导师,为学生创客提供创新指导。
  宝安区配套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组建创业导师辅导团队,对我区企业、协会、机构等组织的创客交流大会、创客论坛、创客集市、创客大赛等公益活动,经认定后按活动实际投入费用给予最高20万元的补贴;对经认定的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为主在我区设立的创业学院,认定后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六、提高技能人才培养水平
  (二十三)大力发展职业技能教育
  深圳市级政策。充分利用国内国际职业教育资源,推动公办、民办职业教育培训共同发展,加快培养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实施全民素质提升计划,重点推进在职劳动者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由政府、企业、个人按照一定比例承担学费。完善在职劳动者职业技能等级或学历层次提升补贴资助办法,给予每人最高1万元补贴。未来五年每年职业培训总量200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22万人左右,力争到2020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5%。
  宝安区配套政策。办好宝安城市学院,赋予宝安职业训练局新的职能定位,打造国际水准国内领先的职业培训和市民素质教育专业机构。大力推进“全民素质提升计划”,加大学费补贴力度。对通过培训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且属于当年度宝安区技能人才鼓励优先发展类工种目录的个人,经审核后,可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开展关键技术岗位人才自主培训的区重点扶持企业,按相关政策予以补贴。职业培训机构及经认定的技能人才培养载体每培养一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且属于当年度宝安区技能人才鼓励优先发展类工种目录的,经审核后,可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十四)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国际合作
  深圳市级政策。探索引进国际技能认证。引进国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推动我市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大企业等与国际知名职业学校、国际知名企业等合作共建若干特色院系或专业。实施“技能菁英工程”,每年遴选30名技能菁英,组织赴国(境)外开展技艺技能研修培训、技能技艺交流及参加国际技能竞赛。
  宝安区配套政策。推动宝安城市学院与德国、新加坡等国际知名院校合作,建设1所以上国际化高水平的职业训练机构,为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培养高技能人才。
  (二十五)实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
  深圳市级政策。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选择100家左右企业开展校企联合培养试点,按一定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对就读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全日制学生给予学费减免,对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读的全日制学生顶岗实习给予相应补贴。
  宝安区配套政策。支持我区企业与有关院校联合培养技能人才,对经认定并正常投入使用的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根据其投入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在我区新设立的技工学校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技工学校升格为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分别逐级追加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二十六)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力度
  深圳市级政策。未来五年每年重点建设10家技能大师工作室、30家技师工作站、50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
  宝安区配套政策。对经认定且正常运行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设立企业大学等内训机构的企业,经评审符合要求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二十七)大力弘扬“工匠精神”
  深圳市级政策。组织开展“鹏城工匠”评选活动,面向全国举办“工匠之星”技能大赛。鼓励支持我市优秀技能人才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等国际性职业技能大赛。我市行业协会、企业和院校等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资助。
  宝安区配套政策。每年举办一次宝安职业技能大赛,不断拓展和丰富竞赛工种,提高工种等级,对获奖人员加大奖励或资助力度。对决赛中获得各工种竞赛前3名的选手授予“宝安区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决赛中获得各工种竞赛前6名的选手给予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加快建设人才培养载体
  (二十八)推进高水平院校和学科建设
  深圳市级政策。鼓励高校积极参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大力推进优势和特色学科建设,鼓励高校按照国际同类一流学科专业标准,开展学科专业国际评估或认证。实施一流学科培育计划,对入选国家、省重点学科培育计划的学科给予相应资助,对新增未来新兴产业和民生领域急需学科专业给予一定资助。围绕深圳重点支持领域发展需求,与境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合作建设若干特色学院。
  宝安区配套政策。加快推进知名大学深圳校区等高校建设,争取深圳市在我区布局更多高水平大学。整合我区优质教育、医疗资源,组建宝安中学集团、幼儿教育集团、职业教育集团、中医医院集团等,大力拓展人才发展平台。
  (二十九)推动高水平科研机构和新型智库倍增发展
  深圳市级政策。未来五年引进若干家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落户深圳,力争建成80家创新能力强的科研机构,国家级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00家以上。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建立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新型科研机构或创新载体。组建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大力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加快建设各类新型智库,未来五年重点引进和培育10家左右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高端智库,通过定向采购等方式,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业务经费资助。
  宝安区配套政策。未来五年,实施规模以上企业研发中心全覆盖行动,力争建成30家市级以上科研创新基础平台,其中国家级研发平台及分支机构不少于5家。支持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业在我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研发机构,在市资助基础上,给予配套奖励。对承担国家、省(市)级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公共技术平台等各类创新载体建设任务的,在市资助基础上,给予配套奖励。支持各类新型智库在我区发展,将智库决策咨询研究成果纳入采购范围和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未来五年重点引进2-3家国家高端智库或其分支机构,通过定向采购等方式,每年给予最高300万元业务经费资助。
  (三十)吸引市外技术转移机构来深发展
  深圳市级政策。支持境外机构在深圳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技术转移机构,政府给予最高1000万元研发资助。市政府与国内外知名高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科研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对合作伙伴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支持合作伙伴拥有的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在我市落地并实现产业化。
  宝安区配套政策。对获得国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称号的单位,给予200万元补贴。
  (三十一)引进培育国际学术交流平台
  深圳市级政策。重点吸引和支持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学术组织)、专业论坛在深圳举办或永久性落地,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
  宝安区配套政策。对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学术组织)、专业论坛在我区举办或永久性落地,经认定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可按市资助额的50%,给予最高1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八、积极创新招才引智工作机制
  (三十二)设立“引才伯乐奖”
百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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