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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及奖励补贴
来源: | 作者:高新企业咨询服务网 | 发布时间: 1133天前 | 5195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二、加大各类人才安居保障
  (四十八)大力建设人才公寓
  深圳市级政策。未来五年市区两级筹集提供不少于1万套人才公寓房,提供给海外人才、在站博士后和短期来深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租住,符合条件的给予租金补贴。推广建设青年人才驿站。
  宝安区配套政策。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综合产业规划布局、人才分布等情况,2020年前在每个街道规划建设至少1个人才安居小区,全区筹集提供不少于1万套人才住房;2018年前在每个街道建设1个以上青年人才驿站。
  (四十九)完善高层次人才安居办法
  深圳市级政策。杰出人才可选择600万元奖励补贴,也可选择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选择免租住房的,在我市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本市户籍,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或给予1000万元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在享受相关奖励补贴的同时,可选择最长3年、每月最高1万元的租房补贴,或选择免租入住最长3年、面积最大150平方米的住房。
  宝安区配套政策。根据《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宝安区人才住房工作。宝安区级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选择最长10年、每月5000元的租房补贴(每年根据市场租赁价格水平进行调整,年初向社会公布),或选择免租入住最长10年、面积9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已认定市高层次人才的,应申请享受市级人才住房政策,不再重复享受宝安区人才住房政策。经评审认定的教育、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免租金租住不超过10年、建筑面积90-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特别优秀、贡献突出的,可终身免租居住。
  (五十)加大中初级人才住房政策支持
  深圳市级政策。加大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配租配售力度。人才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支持用人单位通过提供购房房贷贴息、房租补贴等形式解决人才住房困难。
  (五十一)给予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深圳市级政策。向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发放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其中,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
  宝安区配套政策。对新引进入户且在我区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给予一次性等额追加资助,分别是博士3万元、硕士2.5万元、本科1.5万元。
  新引进入户我区的世界知名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前一年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综合排名达到前500名)应届毕业生,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我区实际工作满1年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补贴,分别是博士5万元、硕士2万元、本科1万元。
  (五十二)创新境外人才住房公积金政策
  深圳市级政策。在我市工作的外籍人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才和港澳台人才,符合条件的,在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
  十三、优化人才子女入学政策
  (五十三)设立人才子女入学积分项目
  深圳市级政策。完善我市公办中小学入学积分制度,将人才的社会贡献纳入子女入学积分权重。
  (五十四)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便利
  深圳市级政策。我市高层次人才的非本市户籍子女在本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对在我市投资并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外籍和港澳台投资者,其子女入学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待遇。
  宝安区配套政策。市认定的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海外A类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的,可在全区范围内选择一所学校申请就读;地方级领军人才和海外B类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在全区范围内选择一所学校申请就读;后备级人才、海外C类人才及区级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享受我区户籍学生待遇,按就近入学、个人意愿和学位实际情况妥善解决。以上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区属高中阶段学校,对其学杂费、住宿费等费用予以全额补贴。
  (五十五)推进中小学国际合作办学和国际学校建设
  深圳市级政策。引进国内外名校或名教育机构来深合作办学,创办和打造一批优质中小学校。加大国际学校建设力度,试点普通中小学特别是外国语学校、民办学校开设专门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国际部。
  十四、强化人才医疗保障
  (五十六)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
  深圳市级政策。杰出人才可享受一级保健待遇,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除杰出人才外的其他海外A类人才、B类人才可享受二级保健待遇,后备级人才和海外C类人才可享受三级保健待遇。对不愿享受保健待遇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支持其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等方式提供相应医疗保障。
  宝安区配套政策。市认定的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海外A类人才可享受区一级保健待遇,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海外B类人才、C类人才和区级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区二级保健待遇。在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建立高层次人才就医保健绿色通道,设置区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诊疗中心、区中医院人才治未病中心和区中心医院名医诊疗中心,为高层次人才及其直系亲属提供诊疗、保健服务。每年为每位高层次人才购买保险额度不少于50 万元的健康保险,免费提供一次高端体检服务和康复理疗券。根据高层次人才实际需要,在任期内为其在我区居住的65岁以上父母及其配偶父母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五十七)为外籍人才医疗提供便利
  深圳市级政策。在我市三甲医院特需门诊为外籍人才提供预约诊疗和外语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医院、诊疗中心与国内外保险公司合作,加入国际医疗保险直付网络系统。
  十五、提升服务人才水平
  (五十八)完善联系优秀专家制度
  深圳市级政策。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至少1名专家,通过与专家结对子、交朋友,经常听取意见建议,了解掌握专家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
  宝安区配套政策。完善区领导直接联系服务人才制度,每名区领导指定联系1-2名高层次人才,定期开展日常联系和走访,及时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十九)整合构建全市统一的人才综合服务平台
  深圳市级政策。整合相关职能部门的人才认定、项目申报、配套待遇落实、创业扶持服务等职能,建设全市统一的人才基础数据信息库和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简化优化人才服务流程,提高人才服务效率。利用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人才信息情报搜集和分析,发布人才供需信息和人才政策,为用人主体和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宝安区配套政策。加强区和街道人才服务中心建设,制定人才公共服务清单、人才服务指南,做好与全市人才基础数据信息库和综合服务平台对接,为人才提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
  (六十)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制度
  深圳市级政策。向高层次人才发放“鹏城优才卡”,人才凭卡可直接到综合服务平台或相关部门办理和申报调入关系接转、本人及家属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社保、人才安居、居留和出入境证件申请、自用物品进境免税证明、创业扶持等服务。
  宝安区配套政策。向高层次人才发放“凤凰优才卡”,人才凭卡可直接到区人才服务中心或相关部门享受政务办理、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住房安居、创业扶持、法律咨询、文体旅游等服务。
  (六十一)为外籍人才来深创新创业提供停居留便利
  深圳市级政策。简化外国专家短期来华相关办理程序,对来深停留不超过90天(含)的外国专家,免办工作许可,凭我市外国专家主管部门发的邀请函,可办理多次往返F字(访问)签证。外籍人才凭工作许可证明入境后可直接申请办理5年内的工作居留证件。对我市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持其他证件来华的,入境后可申请变更为R字(人才)签证或者按照规定办理居留证件。探索市场化认定外籍人才,放宽其申请办理签证和永久居留证件方面的资格条件。开设外籍人才停居留特别通道,推行外籍人才代转口岸签证服务。在人才集聚区域增设出入境服务站,为外籍人才在深工作提供全面的出入境和居留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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